三亚市民政局
补领婚姻登记证
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不年检
无
无
三亚市民政局审批办窗口
办理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56—58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38860138、(0898)38860139
监督电话:0898-12345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