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核发


基本信息

受理机构:

三亚市公安局

办件类型:

保安员证核发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年  检:

特别程序:

收  费:

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三亚市吉阳区古榕巷1号治安防控支队三楼303内保大队、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2号城运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户籍室(无具体窗口号区分)(其余辖区派出所地址可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海南无季节时令区分)
咨询方式:内保大队电话:0898-88706075、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户籍室:0898-38210221(其余辖区派出所咨询方式可查看常见问题)
监督投诉方式:0898-12345

办理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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